2月5日,國家海洋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聯合印發《關于農業政策性金融促進海洋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構建農業政策性金融促進海洋經濟發展的金融服務體系,力爭在“十三五”期間向海洋經濟領域提供約1000億元意向性融資支持,其中包括海洋漁船標準化更新改造,涉農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業的自主研發和總裝建造及規模化、集約化發展,海洋漁船安全監控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專家表示,作為海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海洋漁業現代化發展不可忽視,與之相關的海洋漁船標準化建設、涉農海洋工程裝備制造等也應受到我國相關船企的關注。
《實施意見》指出,農業政策性金融以服務國家戰略為導向,圍繞“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海洋產業轉型升級、海洋經濟示范區建設,聚焦重點領域和龍頭客戶,支持現代海洋漁業、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海洋服務業及公共服務體系、海洋經濟綠色發展和涉海基礎設施建設。其中,在海洋漁業現代化發展中明確要求支持海洋漁船標準化更新改造;在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壯大中明確要求支持涉農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業的自主研發和總裝建造及規模化、集約化發展,以及環保型海洋工程材料研制和生產;在海洋服務業及公共服務體系拓展提升中明確要求支持海洋漁船安全監控等海洋安全生產服務、海上搜救、海洋觀測監測等海洋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從三方面積極創新金融服務方式:完善利率定價機制,優化貸款期限設定;積極開展海洋貸款模式創新,提升風險防控能力;加強海洋投融資公共服務,建設綜合服務平臺。